政府去年5月推出定息按揭試驗計劃,計劃分為10年、15年和20年貸款年期,而年利率分別是1.99%、2.09%和2.19%,原意是希望減少置業人士因利率波動風險而出現供款壓力,並促進銀行體系長遠穩定發展。
不過HIBOR持續下跌,大削定息按揭的吸引性,因此計劃的申請數目未如理想,至今年3月底共收到50宗申請,已批出36宗申請,平均貸款額525萬元。
有人認為定息按揭計劃的按揭年期比傳統按揭年期短,而利率固定後不能享受低息期的成果,為什麼還要選擇定息按揭計劃?
事實上申請人仍然可以選擇30年的貸款年期,然後再選擇當中多少年選用定息按揭計劃,所以「定息年期」並不等於「按揭年期」,在「定息年期」屆滿後可以再續期或轉用浮息按揭。另外定息按揭計劃可以豁免壓力測試,只要申請人的供款不過入息50%便可達到申請要求,變相降低了按揭門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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