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(垃圾徵費) 即將於2024年4月1日在政府部門及樓宇實施,並且於8月1日
正式實施。但是有很多市民表示對於「垃圾徵費」抱有疑問,198 Living Style為大家準備了懶人包,以幫助您清楚了解收費方式和條例內容。
垃圾徵費簡介
由8月1日起,將會按污者自付的原則,對全港所有界別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。市民在棄置垃圾時需要使用政府指定的垃圾袋或貼上指定標籤,不能使用一般的垃圾袋。並且需要棄置於物業管理公司及清潔承辦商安排的垃圾收集站。普通垃圾可以放在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共九種容量的垃圾袋,大型垃圾則需要貼上標籤,如果不按法例要求棄置垃圾,將被視為亂拋垃圾或者拒收。
收費方式
收費方式將會按袋或者按標籤收費,收費適用於大部份住宅樓宇,村屋及工商業樓宇等。收費為每公升0.11元,即最少容量 (3公升) 收0.3元,最大容量 (100公升) 為11元,如果無法放進袋中,則需要貼上指定標籤,每個售11元。政府估計,一個三人家庭每月約需要30元購買指定垃圾袋。
而綜援家庭會獲得由政府提供的額外津貼,以三人綜援家庭為例,每月可發放額外30元。另外亦會對公屋戶、「三無大廈」住戶和鄉郊村屋住戶每派發20個容量為15公升的指定垃圾。
零售點
環保署於1月15日宣佈,垃圾徵費計劃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將可以在3000個獲售權銷售點購買,包括超級市場、便利店、藥房和網上平台等。
另外,政府為推廣減廢重用,市民可以在授權零售點購買單個指定袋,以代替塑膠購物袋。市民可以於購物時繼續以1元起購買由商戶提供的膠袋或以法定價值購買指定袋去盛載貨品,藉此達到一袋兩用,但是需要注意有部份店舖未能提供「一袋兩用」的服務。
違規垃圾
如果使用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時,垃圾袋沒有束緊,或任由垃圾刺破袋身,則被視為違規垃圾。至於無法放進垃圾袋的大型垃圾如果在棄置時不貼上指定標籤,同樣視為違規垃圾。
違例者將處以定額罰款1,500元,若違例情況嚴重或屢犯者則會被當局以傳票檢控,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.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而在首6個月適應期執法人員只會作口頭警告,性質嚴重者才會執法。
(資料來源:環境保護署)
免責聲明:本網頁刊載的所有資訊及分析,僅供參考。讀者作出任何決定前,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。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,概與本網頁及相關文章無關,本網頁概不負責。
Comments